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

历史就是这样编造出来的



《1959 拉萨!》在台湾和香港出版后,我应联经出版社和新世纪出版社之邀,在台北和香港为这本书做宣传。书虽然已经出版,但有些问题还在我脑中萦绕不去。借此机会我在这两个城市的几家图书馆和档案馆查阅资料,希望能找到一些解密文件,回答几个在《1959 拉萨!》中没有说明的问题。

1959年“拉萨战役”之后几十年中,一些关键细节两方的叙述相差很大,历史研究者的挑战,就是努力去厘清这些关键细节,尽可能接近历史的真实。也算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吧,在浩如烟海的资料中,我无意中发现了一份1959年5月31日的新华社内参。这份由西藏工委宣传部写的内参,指出一篇有关“拉萨平叛”的文章的不实之处。这篇文章题为“雨过天青”,刊登于《人民日报》1959年4月25日第七版。作者是当时西藏工委宣传部干部单超。我立刻去查找那天的《人民日报》,将该文拍摄下来。看到文章的副标题,我想起曾在不止一本英文书上见到过引用“当时在拉萨的一名干部的日记”,原来就是这篇文章。

“内参”和原文两相对照,我那几个问题迎刃而解。

我的问题是:

第一, 时拉萨是否出现“叛匪抢劫商店、强奸妇女”的事? 我在访谈中问过每个受访者,他们都否认,只有《雪山下的火焰》的作者提及他曾见到有人抢劫一家商店。但是,中方亲历者的回忆中提及“叛匪”在拉萨抢劫商店,强奸妇女,却显得十分确定。当时西藏工委文工团员罗良兴在她的回忆文章中说:“市内商店、群众的财物遭到抢劫! 妇女被强奸!”(罗良兴:“一场特别的演出” 《西藏革命回忆录》第四辑)事发之时她并不在街上,而是在军区大礼堂里等待开始演出,如此斩钉截铁地断语,有何根据?她没说。

她没说,可是“雨过天青”的作者单超说了:“听说大昭寺前面的尼姑庙里搞的最凶,几十个年青尼姑没有一个不被强奸的。不少商店的门被叛匪捣毁,好东西抢劫一空……”。听上去十分肯定,好像他本人就是目击者。可是“内参”文章却明白指出:

“听说大昭寺前面的尼姑庙里搞的最凶,几十个年青尼姑没有一个不被强奸的。不少商店的门被叛匪捣毁,好东西抢劫一空……”此段完全不符事实。首先,大昭寺前面没有尼姑庙,打仗前也没有叛匪在拉萨强奸几十个年青尼姑的事,当时民兵团(拉萨机关指挥部)每时每刻都搜集情况反映,民兵团的负责同志都不知道此事。此外,在“打”以前,敌人在拉萨是注意“争取群众”的,个别抢劫的事可能有,但“不少商店的门被叛匪捣毁,好东西抢劫一空”。并非是事实。

第二. “拉萨战役”是否得到市民的支持? “拉萨战役”之后,有张广泛流传的照片,长长的一队拉萨妇女手捧哈达在街上走,据说是去献给“亲人解放军”。拍这张照片的人显然不知道,哈达是卷起来,到了要敬献的人面前才展开奉上,并非在大街上排好队,一路捧过去。对西藏文化有基本常识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张摆拍的照片,而且是很“外”的人摆拍的。

可是,拉萨战役中一个名叫陈炳的军官却言之凿凿地说:“驻藏人民解放军在司令员张国华、政委谭冠三的统一指挥下,和西藏各族人民一道,开始反击”,给人的印象是“西藏各族人民”都站在解放军一边,参与了那场“战役”。他的回忆文章中还说:“战斗结束后, 群众高捧哈达, 互相祝贺, 欢庆新生。”(陈炳:“叛国必亡”.《西藏革命回忆录》第四辑)

可惜这样的场面并未出现:

“战后,由于敌人过去的欺骗,反动宣传,老百姓说是“汉人打胜了,藏人打败了”,怕我们杀他们,上街时拿棍子挑着哈达,或挂着哈达,表示投降(还有老太婆拿着哈达到工委来投降),并非是庆祝平叛胜利。”(1959年5月31日《新华社内参》)

原来“高捧哈达”、“庆祝新生”是西藏工委宣传部干部单超编出来的,纯属“小说家言”。

但是,这并没有妨碍2008年出版的《解放西藏史》继续传播这一谎言:

“战斗刚一结束,拉萨市人民群众不顾零星的枪声流弹,纷纷走出家门,焚香顶礼,额手称庆,欢呼新生。他们向 党政干部和部队官兵控诉叛乱分子的罪行,帮助收缴叛乱分子遗弃和藏匿的武器,积极协助部队肃清残余叛乱分子。”(《解放西藏史》)



这篇内参证明“第一枪”响起之后,拉萨的“叛乱武装同时向被包围的中方机构开枪”也不符合事实。我在书中提到一些中方资料的矛盾,对这一“平叛”理由提出质疑,这份内参是相当有力的旁证,证明上述说法是编造而非史实。我顺便从中得到一件以前忽略了的事: “拉萨战役”开打之前,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已经派了人去拍摄“平叛”。难怪“拉萨战役”之后,全国大小城市的电影院都在放映一部有关“拉萨平叛”的纪录片,原来是有备而来。

然而,伪造堂而皇之地刊登在《人民日报》上欺骗“广大人民群众”,“不实之处”却只供“内部参考”,至今没有公开。

这位把小说当历史的单超同志,现在还在为我党兢兢业业地宣传。根据“互动百科”的介绍,单超同志还是中国作家协会成员,还“著有长篇小说《布达拉宫的枪声》、《活鬼谷》,中篇小说《天涯情丝》、《彭雪枫》、《飞来的礼物》、《女活佛历险记》、《血泪诗篇》、《康生和女秘书》、《大海的回声》,报告文学《雨过天晴》,民间故事集《蝴蝶泉》、《牛奶沟》、《雪原红花》,电影文学剧本《活鬼》等。”



附录:
西藏工委宣传部
对人民日报发表“雨过天青”一稿的意见

(新华社《内部参考》 1959年5月31日)

新华分社负责同志:

人民日报1959年4月25日第七版上发表了单超同志的拉萨平叛两周日记“雨过天青”,其中很多地方与事实不符,影响了党的宣传工作的信誉。“民族团结”的记者来此说,那篇文章已被他们收在一本关于西藏问题的书中,这样,对党的宣传工作的信誉影响更大。方部长指示,将该文不符事实之处的查对材料交给你们,请你们尽快写一材料发给总社在“内部参考”上登出。至于单超本人,我们将去信对他进行教育。
附上查对材料一分(按:原文如此)。
此致
敬礼

中共西藏工委宣传部
五月二十六日


“雨过天青”中不符事实之处

人民日报1959年4月25日第七版上发表了单超同志的平叛两周日记“雨过天青”,其中很多地方与事实不符,现查对如下:

三月十日

一、电台同志准备录音机与他对话一节,全属无中生有。电台当天并没有准备去录音,也没人向他说那些话。
二、“用望远镜可以清楚的看见布达拉宫和岳王山的情景。布达拉宫里数不清的窗户上,平时站满鸽子的窗台上,隐藏着数不清的发亮的枪口……”是不真实的。民兵团参谋长狄征西同志谈,3月14、15日,从望远镜里只能看见敌人的工事(布达拉西面之山梁上)、炮兵阵地和重机枪阵地,不是看见数不清的窗户上……隐藏着数不清的发亮的枪口

三月十二日

文中提到得及卓噶,并写她说了很多话,电台中并无得及卓噶。

三月十五日
听说大昭寺前面的尼姑庙里搞的最凶,几十个年青尼姑没有一个不被强奸的。不少商店的门被叛匪捣毁,好东西抢劫一空……”此段完全不符事实。首先,大昭寺前面没有尼姑庙,打仗前也没有叛匪在拉萨强奸几十个年青尼姑的事,当时民兵团(拉萨机关指挥部)每时每刻都搜集情况反映,民兵团的负责同志都不知道此事。此外,在“打”以前,敌人在拉萨是注意“争取群众”的,个别抢劫的事可能有,但“不少商店的门被叛匪捣毁,好东西抢劫一空”。并非是事实。


三月十六日

“摄影师是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来的,高个子大汉是个藏族。”其中不真实之处是当时在拉萨的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的摄影师没有藏族。

三月十八日

市民纷纷到工委来诉苦及一个五十多岁老太太诉苦两段,完全不是事实,为慎重起见,此事特别问过民兵团参谋长狄征西同志。当时老百姓很害怕,敌人控制很严,并强迫他们游行,有来工委、军区请愿的谣传,但没一人到工委来诉苦。

三月十九日

一、“……工委附近新增加了住户,他们搭了个简单的牛毛帐篷……,有的是卖小菜的,有的是摆小摊子的,有的多卖牛羊肉的……”。全部不符合事实。当时工委附近并未增加住户。因敌人的威胁、欺骗,平时很少有人出来,并无人搬到工委附近住。没新住户,作者与新住户的长篇对话自然也就不是真实的了。
二、电台女播音员没有叫得及卓嘎的,只有一个叫仁曲的,她也没说过“这就是我打仗的干粮,我看出不了三天了,你说怎么样?……”等话,相反地,这是单超同志经常向别人说的话。

三月二十日

一、下半夜单超在院里透空气看见罗布林卡、岳王山、布达拉宫上,到处有火光喷出……一节,全是编造出来的。实际情况:当天夜里,并不是罗布林卡、岳王山、布达拉宫向我们一齐开始射击,也不是“到处有火光喷出,立刻全场都响起了枪炮声”。此外,单超同志在统战部也看不见罗布林卡。电台同志(与他住同一院)说:当晚,单超并未在外面透空气,而是在睡大觉,炮打响后,他爱人耀清叫他,才匆忙爬起来,毡靴都没穿。
二、文中写道:“播音员得及卓嘎(无此人)问:我们为什么老是不还击?……”,实际上这是汉族播音员文裕庚问的。
三、得及卓噶(无此人)五岁儿子发言一事,也是虚构。女播音员仁曲有十四岁的孩子,当晚也没问此话,只有汉族播音员文裕庚问过。
四、“太阳把拉萨的青枝绿叶打扮的分外美丽”的描写,也与事实不符。当时拉萨还很冷,树木尚未发芽,人们都穿着棉衣皮衣。
五、“机关的人,连家属也抱着小娃跑到院里去看,非得拉他们才肯到地堡里去。”一节,也是与事实不符的。3月20日上午十时,我部队开始还击,最厉害的时候,根本不准也没有人到院里去,更不说抱着娃娃到院里去的。
六、“了望所可以俯瞰全城……。”整个一段都是完全不合事实的。首先,统战部并无了望所。任何地方也看不见敌人阵地上官长管不住士兵的情况。街上,老百姓都躲在家里,并不是“大、小窗口里都有人站着看我军反击”,“拍手欢呼”,甚至“还有妇女将两三岁的儿子举到窗口上去”。当时,我干部到有此种情绪,而老百姓当时大都在敌人欺骗与威胁中,还未表现出此种情绪,何况当时正是双方猛烈射击的时候。

三月二十二日

一、半夜里一个战士去敲烧饼店的门买烧饼一节,是不合情理的。3月21日晚战斗还未结束,而我们一个战士就随便一个人在半夜里去敲烧饼店的门,不顾生命危险违反纪律,很难使人相信。
二、战后,由于敌人过去的欺骗,反动宣传,老百姓说是“汉人打胜了,藏人打败了”,怕我们杀他们,上街时拿棍子挑着哈达,或挂着哈达,表示投降(还有老太婆拿着哈达到工委来投降),并非是庆祝平叛胜利。直到后来,我们在拉萨的群众工作深入开展,及党的很多政策直接与群众见面后,群众方从敌人的欺骗中解脱出来。
文艺作品允许加工创造,但“雨过天青”是标明“日记”(非日记题材的文艺小说),作者署名还加上了“中共西藏工委宣传部”,并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有这样多不符事实之处,影响了党的宣传工作的信誉。


注:
1. 黑体为本文作者所加。
2. “得及卓噶”、“得及卓嘎”原文如此。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