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8日星期五

丁一夫:一個憲政學者眼中的西藏問題——讀張博樹《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




2008年是一個重要的年頭,就像打開了一個開關,現今的很多事都可以從那年說起。那年發生了西藏的3•14事件。那年中國人舉辦了奧運,還把奧運聖火送到了喜馬拉雅山頂上。這一舉動大大長了很多中國人的志氣,將來的人們會怎麼評價卻很難說。就像開創奧運聖火傳遞的1937年柏林奧運會,那是奧運史上出了名的風光,大大地長了雅利安人的志氣,和北京奧運一樣,開創了很多個“第一”,後來的人們記住的卻是那屆奧運會的納粹標記,被後人名之為“法西斯美學”,也被視為人類在二戰中浩劫災難的先聲。北京奧運更不會輕易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今日籠罩中國大地的霧霾,會在今後相當長的時間裡提醒人們,這一切原本都是有因果聯繫的。今天的中國也像當年的德國一樣,有識之士要指出終將到來的災難鏈之間的因果關係,會遭遇來自國家強權的懲罰。

中國社會科學院哲學所的張博樹是一位憲政學者,他是研究這個國家的政治制度的。2008年後,他寫了一篇文章《西藏問題的根本出路》。西藏問題是中國的政治問題,研究西藏問題本來就是他的學術專業範圍內理所當然的話題。可是,在中國生活的學者,百分之百地都知道,西藏問題如果不是組織上安排你照著宣傳部門的調子說話,你最好還是閉嘴不談。所謂學術良知與勇氣,和自己身家性命的安危,形成了清晰而直接的對抗。張博樹寫了文章,將文章發表在自由的互聯網上。2009年下半年,張博樹到美國學術訪問,期間會見了也在美國訪問的達賴喇嘛尊者。他們談了什麼無關緊要,要緊的是這一舉動越過了中國學者人人都知道的那條看不見卻摸得著的警戒線。於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宣布以“曠工”為由解僱了張博樹,理由是張博樹出訪美國未經批准。

誰都知道,這個解僱的理由是假的。真正的原因是張博樹在西藏問題上發表了不同於中宣部欽定調子的學術觀點,而且在訪問美國的時候見了達賴喇嘛,這是一種“脫敏”的反抗行為,反對把討論西藏問題和達賴喇嘛視為禁忌。中國政府及其龐大的學術研究者,不敢和張博樹正面討論西藏問題,不敢開自由討論這個口子,只能用砸飯碗斷後路的做法,懲罰的是張博樹個人,針對的卻是中國境內所有關心西藏問題這一重要議題的人。

所幸的是,這個世界上還有自由的土地。就像當年愛因斯坦等很多歐洲知識分子面對納粹的迫害走投無路而逃往美國一樣,美國接納了張博樹。在美國,學術自由是一面高高飄揚的旗幟,你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你的研究成果,是學界同行們根據其價值來評判的。然而,談論西藏問題仍然會有純學術之外的艱難,仍然需要勇氣和學者對於其學術原則的堅持。三年後,張博樹拿出了他對西藏問題的研究成果,這就是我們面前的《中國民主轉型中的西藏問題》。這是繼多年前王力雄的《天葬——西藏的命運》之後,又一本全面梳理西藏問題的著作。所不同的是,張博樹是一位專業憲政學者,注重理論的邏輯性,強調從中國政治轉型的大視野來審視西藏問題,試圖回答中國未來政治轉型和西藏問題如何互動、如何互相影響、或者可能如何一起墮入災難的煉獄,而這些正是眾多中國知識分子十分關心,卻感到很難闡述清楚而又不被人誤解的問題。張博樹的這本書,為關心這個問題的人們搭建了一個討論的講台。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書。

第一步是最難的一步
討論西藏問題,似乎繞不開歷史上西藏和中國中央政府的關係問題,這聽起來好像是一個歷史學問題,照理學術問題應該學術討論,歷史學自有一套學術研究和討論的原則,可是談西藏的歷史問題,卻有特殊的困難。最近這些年裡,談西藏問題很難做到不“站邊”,不管你自己是不是認可,讀者們卻一開始就會把你歸在“幫中國”的一邊或者“幫西藏”的一邊,而判斷的標準首先就是你怎麼定義歷史上的漢藏關係。歷史上的漢藏關係,在同樣的史料基礎上,“幫中國”的和“幫西藏”的會得出不同的定義,而從這不同的定義引申出對西藏政治地位的不同認識。王力雄在《天葬》中早就指出,究其原因,這是因為現在談論中國和中土政權之間關係的一套原則和詞彙是從西方傳入的以主權觀念為核心的政治理論,而歷史上真實的漢藏關係是在這套理論之外發生的。

中國政府宣傳部門堅持的“自古以來一部分”的說法,在邏輯上站不住腳,沒有多少嚴肅的學者願意去論證它或反駁它。不過後來中國政府自己修改了宣傳口徑,指稱西藏從元朝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從元至清,西藏和中土政權之間的關係,“幫中國”的人認為是臣屬的關係,“幫西藏”的一方則堅持從十三世達賴喇嘛以來的一貫說法,是供施關係。張博樹的著作,一開始用相當的篇幅梳理了從唐朝-吐蕃帝國時代,經歷元、明、清到民國時期的西藏和中土政權之間的關係。這是討論西藏問題的第一步,也是最難的一步。張博樹在這樣做的時候,堅持學術中立,又要直接而坦率。這樣做,必須做好被兩邊的人都指責的準備。

張博樹說:“它具有傳統華夏朝貢體系內宗主-藩屬關係的一般特徵,也保留了西藏–中土政權關係中所特有的供施∕臣屬之雙重屬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後來的歷史發展中,
隨著滿清王朝幾位雄主的接連出現,西藏對滿清政權的臣屬關係變得越來越實質化,越來越清晰。”

這裡的基本概念,“華夏朝貢體系內的宗主-藩屬關係”,可以說是用現代主權理論的詞彙來定義中國歷史上“中央帝國”和“周邊蠻夷”之間的所謂“朝貢體系”,我認為相對來說是可取的一種說法。因為說到底,我們現在需要一套詞彙,既比較符合歷史真實,又能使用當代主權理論體系來談論問題。在此基礎上,張博樹使用了“供施/臣屬”的說法,我認為是未來嚴肅的討論者可以採納的。而供施和臣屬之間的分量比例,以及歷史上這種關係能夠怎樣在邏輯上論證未來漢藏關係願景的合法性,是另一個問題。說得簡單點就是,歷史上的臣屬關係並不等於說未來西藏只能在中國版圖內才是合法的,歷史上供施關係的存在也並不等於西藏成為一個完全的主權獨立國家才是最合理的未來。

不過,張博樹最可能引起批評的是下面一步論述。


如何理解1950年解放軍進軍西藏的性質?

這是張博樹著作第五節的大標題,接下來第一段的小標題是:是“侵略”還是行使主權?他的觀點是:“中華民國1912 年至1949 年間確實未能有效地行使對西藏的行政管轄,在這個意義上,說西藏處於事實上的獨立狀態,是符合史實的,但這並不意味著西藏已經成為一個國際法意義上的主權國家”。既然如此,西藏就在法律上仍然處於清末的“臣屬”地位,中央政權派軍隊進入西藏,就不是“侵略”而是彰顯主權,因為“侵略”是在國與國之間發生的,這裡更嚴格地說,是只在主權國家和主權國家之間發生。他說:

“在整個20 世紀上半葉,沒有一個國家正式承認西藏的主權獨立地位,也沒有一個國家否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或“宗主權”地位,是一個基本事實。以這個事實為根據,中國軍隊進入西藏,就只是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採取的軍事行動,而與“侵略” 無關。國民政府當時沒有做到在西藏駐軍,是力所不及,並非不想做;現在共產黨有這個能力了,它的向西藏進軍,不過是中央政權發生改變時新的執政者彰顯國家主權、恢复行使行政管轄權之舉。”

這一節論述,將是張博樹著作中最受爭議的觀點。他的論斷是建立在上一節,從清代開始,臣屬關係“越來越實質化,越來越清晰”的基礎上的。我認為這是本書中論證最為薄弱的結論。

臣屬/供施關係在歷史上並非一成不變,那麼,對論證1950年中共入藏之性質,分量最重的是歷史上的哪一個時間段呢?是越古越說明問題,還是越晚越說明問題?還是不論早晚,都一樣說明問題?是追溯得越早越有助於說明合法性,還是最晚近的狀態最有助於證明其合法性?我認為應該是最晚近的狀態最能說明其合法性。而離1950年解放軍入藏最近的狀態,是中國的民國時期,即西藏持續38年的“事實上的獨立”狀態。

這“事實上的獨立狀態”是什麼狀態呢?西藏有自己的領土、邊境線、海關、軍隊、郵政、人口、稅務、銀行、貨幣、國家元首、中央和地方政府、法律和司法系統、負責與鄰國接洽雙邊關係的官員等等,一個現代完全主權國家所具備的幾乎一切。獨缺一個條件,即二戰後世界各大國和相鄰的中國、印度、尼泊爾等對其主權國家地位的承認。所以才有“事實上的獨立國家”這一說法,用來表示完全的主權國家必須得到國際承認,沒有國際承認就還達不到“法理上的主權國家”的性質。我們現在回頭看,應該不難想像,在那38年事實上獨立的年代裡,西藏是有獲得法理上獨立的主權國家的機會的,只是當時的拉薩政府沒有很好地利用這些機會,這是藏人現在深感痛心疾首的歷史教訓。事實上,在二戰結束、英國退出印度次大陸後,拉薩政府展開了主動的外交活動,試圖爭取國際上對其獨立地位的正式承認,可惜已經晚了。歷史不能假設,但是有一點在理論上是可以取得共識的,那就是歷史上的臣屬地位不是不可變的。

事實上,在那38年裡,國民政府和西藏政府之間在是否臣屬的問題上十分糾結,黃慕松、吳忠信入藏,一門心思想要做的也就是彰顯主權,而西藏政府一門心思想要防止的是中國政府以此為理由重申主權,於是處處表示他們對待中國和英國一視同仁。而更為重要的事實是,國民政府對西藏的內部事務,已經沒有一點實質性的權力。從西姆拉會議,到漢藏邊境戰爭,到崗托停戰協議和青藏停戰協議,西藏和中土政權之間呈現出一種雙邊關係的事實狀態。

所以,清代開始的“越來越實質化、越來越清晰”的臣屬關係,在38年的“事實上獨立”期間,已經“事實上”中斷,不再存在了。那38年裡,“事實上”已經不是臣屬關係。 

就讓我們承認那時的西藏沒有“法理上的獨立國家地位”(這是一個有爭議的結論,但是對這一結論的討論超出了我的知識範圍),那麼對一個只有“事實上獨立”狀態的西藏的軍事行動和佔領,是否就一定“與侵略無關,只是彰顯主權”呢?

張博樹在其著作中,對國民政府期間的漢藏關係做了相當詳細而清晰的梳理。那一段歷史的檔案,分散而尚未公開的還有很多,但是基本面貌是清楚的,“事實上獨立”的結論也被各方所承認,包括國民政府駐藏代表沈宗濂,在他卸任後出版的著作中就直言西藏的事實上的獨立狀態。在這樣的情況下,對解放軍入藏之軍事行動的定性,我認為宜中性論述,更有利於此後的論證。所以,斷然而論“與侵略無關”似乎是既不符合實情,也難以在當下討論的時候服人,而如果定性為“軍事佔領/建政”,則更有利於不同意見在同一個平面上交流,為此後的論證與反證留下餘地。

中共在藏區搞“民主改革”勢在必行

張博樹著作第六節的大標題是“中共藏區‘民主改革’的意識形態基礎”,第一段小標題是“共產革命邏輯”,第二段小標題是“藏區‘民主改革’何以勢在必行”,由此展開了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藏區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的闡述。在此之前談的是1950年之前的歷史,從此節開始談的是1950年之後的現實,兩者的區別是,雖然漢仍然是漢,藏仍然是藏,可是漢藏關係有了一個重要的變化:共產黨掌權了。

於是,這一段的敘述就不再像歷史上的“臣屬/供施”那麼單一了,多種要素突然出現,呈多維糾結狀態。張博樹以憲政/政治學者的邏輯訓練,將這一時期各方的關係和互動層層鋪開,把“到底發生了什麼”和“為什麼要這樣做”講清楚,為以後討論中國的民主轉型期間的西藏問題打下了基礎。所以,對“前30年”藏區狀況和事件作出研究並闡釋得好,是非常重要的。

照毛澤東的說法,西藏問題非常特殊。昌都戰役後簽訂了“十七條協議”。這十七條協議就是獨一無二的特殊,不僅在中國政治史上找不到第二個,在世界政治舞台上也非常稀有。中共這時候以中土中央政權之歷史繼承人的面目出現,是來重申/彰顯歷史上的臣屬關係的。從這個時候開始,北京堅持把自己稱之為中央,把拉薩稱之為“西藏地方政府”。引人注意的是,十七條協議裡規定了西藏現有政治狀態不變,也就是承認了西藏不是一個行省,治權仍然屬於達賴喇嘛和甘丹頗章。所以十七條定下來的只是“解放軍進藏”,即中央政府派出國防武裝到邊疆去,並沒有派行政官員去“執政”。名義上,共產黨在拉薩的合法頭銜只有張經武的“代表”身份和解放軍的“軍區”機關,其他人都只是軍區的軍官,對西藏的政權是沒有一絲權力的。共產黨在拉薩的的真正權力神經“中共西藏工委”是不掛牌的,因為它沒有合法地位。可恰恰是這沒有合法地位、在歷史上的臣屬關係中沒有踪影的黨工委,是中共在西藏的牙眼和手腳。

如果單純地恢復歷史上的藩屬關係,中央在拉薩只有“張代表”和“軍區”,張代表只負責代表中央“督政”,軍區只負責守國防,那事情就簡單了,現在的西藏對中國而言,就會像現在的錫金對印度一樣。問題就在於,十七條協議對中共只是策略性的權宜之計,中共不可能停留在十七條協議上,它早晚是要搞“民主改革”的。中共後來在西藏所做的一切,皆“勢在必行”,多少年“不變”的承諾,有口無心,只是一句忽悠。藏區生靈,已經是在劫難逃。

從政治學角度看,要講清1950年後的西藏和中央政府之間的關係,就不能不強調,這一切之所以如此發生,主要的不是歷史上臣屬關係之延續,而是中共之執政。

從史學角度看,中共的西藏政策中,還有很多留待研究的問題。在中共奪取政權的革命時期,它曾經是支持和鼓動西藏等少數民族獨立建國的。中共當年服從共產國際領導的時候,共產國際設立了中國局,還設立了蒙藏局。中共沒有試圖在西藏建立組織開展革命。平措汪杰在1939年建立西藏共產主義組織後,向中共、蘇聯共產黨和印度共產黨聯絡,要把西藏的革命納入到共產國際領導的世界革命中,而中共沒有做出任何表示要將西藏共產黨組織納入中共。一直要到10年後,中共在進藏前夕,才找到平措汪杰,正式將平措汪杰的組織納入中共。所以平措汪杰的黨齡是從1949年算起的。中共是從什麼時候轉過這個彎來的,是怎樣轉過來的,由於資料的匱乏,至今還沒有人研究清楚。

1950年之後,中共面對西藏有兩副面孔,一副是繼承了歷史上臣屬關係的宗主面孔,其合法性來源於歷史上中土中央政權對西藏之宗主地位的合法性,另外一副是革命黨的面孔,這個革命黨要解放西藏的農奴,把西藏變成一個“先進社會”,而具有這副面孔的革命黨,剛剛造反趕走了前面那副面孔所繼承的歷史上的中央政權,在它的理論中,元明清和民國政權,統統都是反動派。

這兩副面孔顯然是矛盾的。中共在西藏的行為和說辭,是快速地在這兩副面孔之間轉換,在宣傳一種主張的時候只用其中的一副面孔。當它擺出中央政府合法正統身份的時候,它不提自己天生的革命使命,不提真正的法統剛剛被它扔到了“歷史的垃圾桶”裡,也不提它的共產主義革命綱領計劃要在藏區進行的社會改造;當它宣傳“翻身農奴得解放”的時候,它就不提中央政府和西藏作為歷史上臣屬關係的延續而曾經有過的“不改變”的協議。正如“西藏平叛”過程中的“邊打邊改”,文件卻規定對外“只提平亂,不提改革”。這兩副面孔單獨而言邏輯上是一致的,表面看上去都楚楚動人。

對於中共執政後藏區所發生的一切,張博樹的著作的敘述和討論,尤其是對中共意識形態所起的作用的分析,是十分到位的。對當前藏區的各種社會矛盾,張博樹用事實和理論分析指出,制度問題和民族問題是攪在一起的。於是從邏輯上引出了,在中國政治制度轉型的視野裡來討論未來的西藏問題。

憲政民主是解決西藏問題的根本途徑

張博樹的著作對於達賴喇嘛帶領流亡藏人絕地求生的流亡史敘述不多。流亡藏人半個世紀是怎樣走過來的,這方面有台灣蘇嘉宏的《流亡中的民主》和《民主在流亡中轉型》兩部著作,給出了最詳盡的記錄。可惜由於中國政府的封鎖,中國讀者很少有機會了解西藏流亡史,這方面還有待來自中國大陸的漢語作家努力。了解這一點之所以重要,因為中國政府對它的人民所說的,它拒絕達賴喇嘛的談判誠意,是因為達賴喇嘛一方要恢復舊西藏的制度。這是徹底的謊言。達賴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境外流亡社區,在民主化的道路上遠遠走在中國大陸前面。對中國讀者強調這一點,是討論西藏問題的未來解決方案的一個重要預備條件。

張博樹的著作比較有條理地闡述了達賴喇嘛和流亡藏人從爭取“獨立”到尋求“自治”,確立“中間道路”方針的過程,也持中地敘述了達賴喇嘛和中國政府九次“對話”的過程,指出北京為什麼拒絕達賴喇嘛一方提出的“名副其實的自治”的要求,其根本原因是中國政府明白,這會否定中國現存的制度。這一段的分析和推理,非常清晰紮實,十分精彩。

在擺出了各方的主張和訴求以後,張博樹指出,憲政民主是解決西藏問題的根本途徑,然後對此展開了詳盡的討論。 張博樹對一些重要概念作出了定義和討論,比如“民族自決權”概念的三種不同框架,這一概念和非殖民化過程中民主獨立浪潮的關係,和國家主權概念的關係,列寧主義是怎麼論述民族自決的,最後詳盡地論述了憲政自由主義框架內的民族自決權。

對於中國的民主轉型和西藏問題,張博樹指出:

“現代世界沒有哪一個多民族國家可以靠強力和謊言長久維持對邊疆少數民族的統治。就合法性基礎而言,現代多民族組成的國家應該是這樣兩個共同體的統一:一個是建立在憲政原則基礎上的政治—法律共同體,一個是建立在多元文化共存原則基礎上的歷史—文化共同體,完成這兩個共同體的形塑並達成其統一,正是多民族國家民主轉型所要實現的基本目標。”

這是相當精彩的論述。他還指出:

“中國民主轉型所要完成的,是民族國家主權代表者身分與公共權力受託者身分的真正統一,是建立在憲政原則基礎上的政治—法律共同體和建立在多元文化共存原則基礎上的歷史- 文化共同體的真正統一。如此,則必須完成統治合法性的轉換:一黨永遠壟斷公權力肯定是不行的,倒退到‘紅色世襲’更危險,也更沒有出路。事實上,當原來的‘改造者’歷史性地、無可挽回地蛻變為黨國‘既得利益者’時,這個體制的喪鐘其實早已敲響。在這個意義上,不管‘紅色帝國’的‘崛起’如何瘋狂於一時,都是註定不能長久的。”

針對現在國內一些學者如馬戎等提出的主張,張博樹對一些概念作了進一步的剖析,比如大藏區概念的來龍去脈和內涵,法律意義上的民族區域自治的概念等等。針對中國政治轉型的三種可能性,張博樹討論了未來西藏問題的種種可能性。他提出了“雙規共和制框架內的民族地區治理”的概念。

張博樹認為“獨立”不是最佳選項,這是又一個可能會引起爭議的結論。然而,“西藏問題”有不同層面,除了對歷史上漢藏關係性質的追尋,對藏民族當下生存狀態的揭露之外,還需要有識之士思考、討論未來種種可能的解決方案。“獨立”,“高度自治”,“地方自治”,“取消自治區”、“恢復西康省”等等提議都是不同的選項,這些選項,以及其他各種可能的選項,都需要深入討論,而所有的討論最終都指向一個問題:怎樣才能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指導下,爭取雙贏的結果。

張博樹的這本書,中共宣傳部門和涉藏單位會把作者歸結為“達賴集團”,而一些藏人朋友會認為作者仍然表達了大漢主義的國家至上觀念。但是,這本書是值得認真讀的,因為它已經把西藏問題解析開了,條條縷縷地攤開,等待大家來辯駁、討論。我不指望中國政府方面會有人出來討論,但我希望海外關心西藏問題的漢藏朋友一起就此交流。因為,我認為,西藏問題將是促使中國政治向民主體制轉型的發動機。 現實就是這樣,正在尋求民主的中國人,和正在訴求自治(或獨立)的藏人,命運是捆在一起的。漢人得不到民主,藏人就得不到自由,反之亦然,藏人若沒有自由,漢人休想有民主。




首發《縱覽中國》http://www.chinainperspective.com/ArtShow.aspx?AID=2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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